新一屆立法會選舉在今年12月7日舉行,選舉管理委員會今日發表立法會選舉活動的建議指引,並展開為期30日的公眾諮詢,直至8月1日。 選管會主席陸啟康表示,建議指引作出了25項主要修改,包括反映選舉或其他法例就選舉事宜的相關修訂,及因應其他選舉活動指引修訂去修改指引,以達到一致性等。他舉例指,因應政府今年5月修訂《選管會(選舉程序)(立法會)規例》,以及去年通過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,需要更新指引,當中包括加入如果任何人已經被裁定犯了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,將會喪失立法會選舉中獲提名為候選人和當選為議員的資格。 陸啟康又說,因應功能界別可以採用電子點票,選舉事務處已就有關電子點票系統完成採購程序,並連同系統及服務承辦商以及獨立第三方,進行多輪測試,務求在選舉中正常運作,可以準確有效點票。但他強調,功能界別是否採用電子點票未有最終決定,取決於系統的穩定及準確性。 被問到如何避免再發生前年區議會選舉期間出現的系統故障,陸啟康表示,電子系統出錯有時難以避免,亦不可以保證不再發生,但會盡量令系統不出錯,最緊要是應變方法及後備方案,不影響選舉準確性及公信力,並將市民不便減至最低。他說,目前正進行多方面的壓力測試,包括防止夾著紙張,進展良好,形容測試量驚人。 他又說,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在本月21日會到立法會匯報選舉安排,相信屆時會就後備方案及邊境投票站等安排提供更多資料。